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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无负压供水设备标准

1 总 则

1.0.1 为使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

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维护方便、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采用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技术的生活给水工程。      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技术如用于工业生产、消防等给水工程时,还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1.0.3本规程不适用于可能对公共供水管网会造成有毒污染的相关行业(医院、医药、化工、核工业等)的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工程。

1.0.4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设计与城市供水总体规划的要求协调一致,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规则和试验,做到因地制宜,力求稳妥,统一管理,确保安全。

1.0.5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供水装置应符合《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XXX的规定。

1.0.6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

由水泵叠加市政供水管网水压,直接从市政供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0.2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

由防污隔断单元、变频加压单元、压力补偿单元、压力变送器、微机控制单元和管路系统等组成,并在市政供水管网允许的条件下,通过变频水泵运行或非运行时间均能自动、连续地向给水管网供水的设备。

3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3.1 一般规定

3·1.2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的性能、材质和卫生要求等,应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对供水水质、管网安全、用水管理、生产调度等方面的要求。

1水泵机组:  2吸水管、出水管等管道系统;  3 吸水管控制阀(闸阀或蝶阀)、出水管止回阀和控制阀(闸阀或蝶阀)等阀件;  4压力传感装置:  5防回流污染装置:  6隔膜式气压水罐(根据需要设置);  7自动控制柜(箱)

3.1.6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组件应符合相应关标准的规定,选用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有认证标志。

3.1.7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有可靠的防负压控制系统,其工作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

3.1.9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系统应设置流量、压力等检测仪表。

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应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4.1.2管网叠压供水工程的规模,应根据当地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结合  小区的规模、分期建设情况、建筑高度、建筑物的分布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予以确定。

4.1.4确定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形式、型号和规格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系统形式;  2系统设计压力:  3系统设计流量;  4设备安装条件;  5工作水泵的数量、性能及运行方式;  6当地电力供应情况;  7用户对供水的特殊要求。

4.1.5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吸水管应独立接自室外市政管网,市政管网有环网时,宜从环网接入。市政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应表5.1.5的规定,且不得小于50mm。

市政给水管网管径              供水设备吸水管管径

100                                            ≤40

150                                            ≤50

200                                            ≤80

300                                            ≤100

4.1.6水泵的吸水管管径宜比市政给水管网小两级或两级以上,或不大于市政给水管网管径的l/3。

4.1.7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应根据当地和用水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的防止影响市政给水管网水力工况的技术措施和可靠的防负压控制系统,防负压控制系统的工作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

4.1.8当建筑物具备双电源、双水源条件时,该建筑物的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采用同等条件的电源和水源。

4.1.9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应选用符合卫生部门要求的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4.2设计流量确定

4.2.2居住小区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供水规模小于3000人时,设计流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小区建筑物全部采用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确定。  2)小区建筑物全部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生活用水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确定。  3)小区建筑物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高位水箱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和2)分别计算流量后,取其中最大值作为设计增压水量。  2供水规模大于3000人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内的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确定。

4.2.3不同用水性质的建筑共用同管网叠压供水系统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规范》GB 50015确定。  4.2.4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给水引入管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确定。

4.3 设计压力确定

4.3.1 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

4.3.2设计压力应采用公式计算确定:  H=H1+H2+H3+H4-H可 (4.3.2)  式中 H--用水系统设计压力,(MPa);  H1--市政管网接入处的标高至系统最不利处的配水点的高差,(MPa);  H2--由市政管网接入处至系统最不利处的配水点的管路沿程水头损失,(MPa).  H3--由市政管网接入处至系统最不利处的配水点的管路局部水头损失,(MPa,);  H4--系统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用水设备的流出水头,(MPa);   H司--市政管网接入处可利用水压,(MPa)。

4.3.3系统进口可利用水压应采用公式4.3.3计算确定:  H可=H5-H6-H7+H8 (4.3.3)  式中 H可--系统进口可利用水压,(MPa);  H6--市政管网接入处到设备进口处管路沿程损失,(MPa);  H7--市政管网接入处到设备进口处管路局部损失,(MPa);  H8--市政管网接入处标高与设备安装处的标高差,(MPa)。

4.3.4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系统给水引入管水力计算,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确定。

4.3.5市政管网上增加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系统时,应复核系统最大设计流量和最小设计流量时,市政管网接入处压力波动情况,该压力波动不应影响周边其他用户的正常用水。

4.3.6市政管网已经达到规定水力负荷时,应对市政管网进行改造后才允许接入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4.3.7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系统进口可利用水压的下限值,应不低于当地供水企业核定的、能够确保系统接入点周边其他用水的最低压力值。

4.3.8管网叠压(无负压)供水系统应有防止系统流量突变导致压力瞬间异常波动的措施。

4.4水泵选用

4.4.1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水泵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考虑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最小水压,并以市政给水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

4.4.3水泵型号、台数应由设计综合确定,用水量不均衡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应配置适合于低谷用水量的小型水泵。

4.4.4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水泵,选型时应尽量使水泵出水量贴近给水设计流量。当地有给水设计流量实测数据时,宜按实测数掘确定给水设计流量。

4.4.5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吸水管流速不宜大于1.5M/s。

4.4.6无高位水箱时,水泵应选用变频供水;有高位水箱时,水泵应工频供水。水泵机组宣并联小型气压水罐。

4.5设备其他组件

4.5.1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

4.5.2在水泵吸水管部位应安装过滤器,其具体位置应由设计单位和供水公司研究确定。

4.5.3水泵吸水管上或出水管上应设置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应有自动排水功能。应选用水头损失小,体积小的倒流防止器。

4.5.4计量水表不应缩径。

4.5.5管路系统宜选用不锈钢管、铜管或塑料管,管件和管材应配套。

4.5.6控制阀门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或铜质,并应与管材相一致。

4.5.7管网叠压供水设备配套控制柜(箱)采用的材质、配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控制柜(箱)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5.8小型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可以住宅单元作为供水范围。

4.6控制

4.6.1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为自动化控制,运行安全可靠,可实现无人值守。

4.6.2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自动开停机、自动调整转速、自动交互切换运行及软启软停等基本运行功能。